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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自考专升本优惠政策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8-09    浏览122次

1、免考政策:

(1)、专科阶段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非本专业加试课程”可免考,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

(2)、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总成绩60%者,可免考英语课程;

(3)、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课程;

(4)、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

2、三分之一课程为沟通课程,即平时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其中40%的平时成绩由我校根据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考核评定)。

3、技能考核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湖北大学)组织实施。

4、毕业生待遇

  学校按自学考试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和考试,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湖北大学合署颁发本科文凭,毕业证书网上可查,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湖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可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国家公务员。
  自考毕业生享有国家规定的与统招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毕业待遇(包括编制和工资待遇在内)。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毕「2001」005号文件的精神,凡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可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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