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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教自考申请学位的规定办法(试行)-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4-20    浏览224次

  凡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报
  1、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报学士学位。  
  (1)河北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河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论文成绩原件及毕业论文原件;  
  (4)学士学位评审费。   
  3、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表》,填写要求:  
  (1)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洁;  
  (2)主干课程名称、成绩填写顺序应与颁布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见附件)课程顺序一致;  
  (3)外语成绩另填入“外语成绩”栏中。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不准申报:  
  (1)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3)第一次评审未通过者。
  
二、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及颁发证书时间:   
  1、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得时间一律定为该生取得本科毕业证时间。   
  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时间定在每年12月底。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

一、英语专业   
  1、阅读与写作
  2、翻译
  3、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
  4、政治经济学
  5、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英语词汇学(任选一门)
  6、语言学概论、教育学、心理学(任选一门)  
  *第二外语(日语、俄语、法语任选一门)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   
  1、政治经济学
  2、中国通史
  3、语言学概论
  4、中国现代文学史
  5、中国古代文学史
  6、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
    汉语修辞学
    新闻采访学
    中国古代文论
    训诂学
    报刊编辑学
    中学语文教材教法
    美学
   (任选三门)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三、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   
  1、哲学
  2、电子技术基础
  3、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4、机械工程测试技术
  5、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6、机床数控系统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四、行政管理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现代管理基础
  4、领导科学
  5、行政组织学
  6、人事行政学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五、法律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外国法制史
  4、国际私法
  5、国际经济法概论
  6、行政法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六、会计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的应用
  4、市场营销学
  5、管理会计学
  6、财务会计学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注:*外语成绩填入“外语成绩”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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