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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安徽自考网络办公系统”的通知-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30    浏览178次

   各市、主考学校自考办、有关委托开考厅局(部门)自考办、有关助学单位:

    为适应信息化办公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我省自学考试网络化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内试行使用“安徽自考网络办公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使用“安徽自考网络办公系统”的范围是:国务院1988年3月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省、市级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考学校办事机构配备的专职人员、及自考业务联系部门和上级分管领导。

    二、工作安排

    1、为确保试用该系统,请各部门于7月15日前按附件1要求完成基础数据报送,供省考办进行初始设置;

    2、省考办近期将组织市、主考学校、有关厅局考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县、区考办工作人员由市考办负责培训;助学单位工作人员由主考学校办事机构配备的专职人员组织培训。

    三、注意事项

    1、使用“安徽自考网络办公系统”也是对我省自学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提出的新要求,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对网络办公系统的培训、实施,组织认真试用,并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总结、提出完善意见。

    2、系统完成集成测试并正式上线运行后,信息化办公将成为各级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所有工作人员应保证在工作时间登陆该系统并在该平台上实时办公,以避免因不使用该系统而造成工作延误。

    3、“安徽自考网络办公系统”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使用者必须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以防被盗用,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对涉密材料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通过办公网络传递。

    四、系统说明

    详见“安徽自考网络办公系统”上的“帮助”电子文档。

    附件1:

    上报库结构及说明

    1、库结构:(Excel格式)

    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职务

    用户名

    2、说明:

    1)、部门请填写市县名称;

    2)、出生日期按“yyyy-mm-dd”的格式;

    3)、用户名按照市县名称的第一个拼音字母+下划线+姓名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如hf_xx;

    3、系统初始密码为空,请登录后立即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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