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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考试院:07年自考六大专业变动-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26    浏览207次

  进入七月,随着高校招生的逐渐展开,考生们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由于普通高校招生受规模所限,不是所有的考生都能进入理想的大学或者理想的专业就读,很多家长开始担心自己孩子的前途,并开始为孩子的出路奔走,自学考试是这些考生和家长这些天最为关心的话题。对于即将刮的“自考风”,近日,省考试院做出了一些相应的调整措施,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日前,记者就采访了省考试院的相关负责人,做了详细了解。

  六大专业明年有变动

  从2007年4月考试开始,有六个专业的报考条件、课程设置会有所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调整: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证书。《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二)》课程设置调整:原自考各专业中的《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统一调整为《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4学分)。原《高等数学(二)》,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调整后的《大学语文》、《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线性代数》三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原《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和《高等数学(二)》课程同步停止考试。2007年4月前已取得的原专业计划设置的《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和《高等数学(二)》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的新课程成绩。《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增加考试内容:从2007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考试内容,除按大纲教材要求外,增加《公务员法》的内容。《公务员法》内容在试卷中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0%.原大纲教材中与《公务员法》不一致的,以《公务员法》为准。

  在调整过程中,2007年1月30日前取得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此后考生从其他专业选考的属于本专业原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其成绩不得顶替调整后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2007年12月30日前,考生既可按原计划申请毕业也可以按调整后的计划申请毕业,从2008年开始统一按调整后的计划申请毕业。

  对于明年4月的考试,杭州地区的报名时间已经确定。续考生需在8月20日-9月4日,登录网络www.icbc.com.cn或通过电话95588进行报名;新考生则在9月1日-9月5日,到杭州市自考办(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报名。

  关于自学考试

  没有入学门槛、学习方式灵活多样、没有学制年限规定还能自主选择专业,这些优势使得自学考试成为我国目前最开放、最灵活的社会化大学。据省教育考试院统计,目前我省高教自学考试在籍考生有56万,年报考人数60万(仅仅指学历教育部分,不包括非学历证书考试的人数)。

  自学考试没有入学门槛。任何人不论年龄、性别、地域、原有教育程度均可参加。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多样。自考生既可以参加全日制助学班的脱产学习,也可以完全靠个人自学,边工作边读书。据了解,目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许多普通高校都有全日制助学班,参加高校全日制助学班的学生可以享受到普通高校优质的教育资源。浙江三联专修学院、浙江勤业自考学院等民办高校也举办各类自考辅导班。如果选择自学,同样有丰富的助学渠道,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上有100余门免费的辅导课件和专家在线答疑,700多名高校教师随时在网上为考生答疑解惑。#p#分页标题#e#

  自学考试没有学制年限规定。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分课程进行考试,修满学分,就可以申请毕业。考生可以读专科,也可以直接读高中起点本科,还可以选择专本连读,先读完专科拿张文凭,再继续读下去拿本科文凭。

  自从我省出台了自学考试与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的衔接以及与普通高校学分互认政策后,参加自考的学生除了落榜生、社会人士外,有越来越多的在校生也加入到自考行列中。统计数据表明,高学历参加自考人数逐年增加,目前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数量已经占到每年自考报名总数的1/3,拥有本科学历的每次均超万人,有近千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因为我省的自学考试还能与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衔接,借自考来“专升本”的考生也越来越多。目前参加专本衔接试点的有24所学校,31个专业,16000余学生。一方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通过自学考试,毕业时不仅能拿到本校的专科文凭,还能通过自学考试取得高一层次的学历;另一方面,本科院校的在校生也可以参加自考第二专业的学习,并获得第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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