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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开考自考电子商务(独本)专业-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23    浏览223次

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专业的主考学校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二、报考条件:

  (一)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学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

  (二)在校学生也可以报考本专业,按我委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1.

  四、全国考办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依托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共同颁发《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凡参加本专业有关课程考试,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有关事项见附件2)。

  五、本专业第一次考试安排在2007年1月,具体课程考试安排由我委办公室另行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按当次考试规定的报考时间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六、考试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按自治区物价部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2.申领《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有关事项

  附件l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了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本计划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科基础上的独立本科段专业,其专业培养目标是,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并按照本计划要求,通过各门课程的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电子商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从而具备在有关的网站、企业、机构从事电子商务技术操作、开发、经营管理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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