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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自考企业管理专业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考试说明-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22    浏览124次

  山东省开展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工作的有关说明

  由省经贸委和省自考委共同组织并报国家考委批准的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今年上半年,已有千余名考生通过考试,取得山东省工商管理(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凡取得山东省工商管理(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专、本科)考试时,可免考该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关5门课程;也是对其从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职业必备学识及能力的证明,是取得职业经理人资格和竞聘上岗、任职的重要条件。

  该证书考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要求”和搞好“职业资格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互衔接。有关报考情况将继续按照鲁教考委[2005]1号文件、[2004]15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附1:关于在全省开展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2:关于在全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的通知

  鲁教考委[2005]1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考委、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制度”和“在国有企业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部署,搞好职业资格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互衔接,加快培养一支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08号文件、鲁教考委[2004]15号文件、鲁经贸培字[2003]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组织开展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附件: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附件:

  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在全省组织好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力)水平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分为中级和高级两个层次)。重点是企业现职经营管理人员和后备人员。

  二、报名办法及程序

  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于每年3月18日—24日、9月18日—24日分别报名参加5月份和11月份的两次考试,根据省考办下发的同类证书考试的要求,到所在市经贸委(经委或职教办)报名(个人或单位报名均可),再由各市经贸委(经委或职教办)到各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同时向省经贸委职教办干教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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