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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油画静物(实践)教材大纲-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14    浏览102次

 

  28857 油画静物(实践)

  南京艺术学院编 (高纲号 0636)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油画静物》(实践)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美术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基础性专业课程。本课程的设置是针对油画专业的应考者在基础阶段对油画表现物体在形色光的因素中能较全面的领会并掌握油画技能而设置的。因此油画静物课程作为对油画语言的学习与掌握具有入门性质的特点。这就要求应考者在学习油画的初始阶段能够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油画静物画的一般的绘画史,绘画流派,绘画风格已及工具材料学的一般知识。并在构图,色调,油画肌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学习。为进一步学习油画,风景人物画等其它做好准备。

  二、考核要点与考核要求

  (一)全因素静物油画

  1、水果类静物画

  2、厨房类食品及器具静物画。

  3、花卉类静物画

  4、综合类静物画

  考试要求:要求应考者能够运用油画材料,较为全面的再现所画静物的质感空间感和形式美。解决一般视觉经验的审美表现。并能较好的协调空间关系,色彩关系已及画面的整体关系。

  (二)表现性静物油画

  1、水果类静物画

  2、食品与厨房器具组合的静物画

  3、花卉类静物画

  4、综合类静物画

  考试要求:要求应考者能够运用油画材料已及技法的丰富性在静物画的表达上作风格化的语言探索。可以借鉴不同历史时期的绘画大师的表现技法。对静物做创作性的表现。使静物画更具有艺术审美特性和表现力。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之中得到贯彻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考试目标的说明

  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点标准化。本大纲所列要点涵盖本课程所有考试范围。目的在于使自学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和内容。有目的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同时,它也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其范围,从而较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的准确度。

  本大纲在考试要点中仅分出了两种不同的表现方式。出发点在于在这二个表现方式的框架内进行自学。因此应考者的学习水准应该具有较为明确的目标并在考试中充分体现。

  (二)关于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油画静物》,黄鸣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1年。

  (三)自学方法与社会助学提示

  1、无论是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都应该以指定教材为基础,以大纲所开列的考试要点为重点。认真全面掌握油画的基本技法,作为练习。特别是全因素绘画技法的练习。从而加深对油画技法与技能的全面掌握。

  2、临摹中外名家的作品,有助于理解和提高。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要求

  1、本课程的命题要求,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考试命题适当突出重点。选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的物品。但也要考虑到命题考试作为课程结业考试应包含相当水准与要求。因此命题中也会设置一定难度的内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广大应考者应在静物画均作及时选择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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