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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中国画创作(实践)教材大纲-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12    浏览176次

 

  南京艺术学院编 (高纲号 0696)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中国画创作》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美术专业(独立本科段)书法篆刻方向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是检验应考者对中国画实践的掌握情况而设置的一门课程。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和要求:《中国画创作》课程涉及到中国画的创作技法,是《中国画基础》课程的进一步深入。通过中国画创作的学习,丰富应考者学习的广度,拓展应考者的知识面。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一)写意花鸟

  1、用笔

  2、用墨

  3、设色

  4、构图:梅、兰、竹、菊、荷的创作

  藤本、鸟类、鱼类的创作

  考核要点:要求应考者全面掌握写意花鸟的创作技法,重点解决用笔、用墨问题,要求能很好地处理构图,协调处理好整幅临摹作品,能领会试题的精神进行创作,不偏题。

  (二)写意山水

  1、树法:枯树法   点叶法   夹叶法

  2、石法:线皴类   面皴类   点皴类

  3、云法:钩云   染云   泼云   碎云   断云

  4、水法:钩水   染水   泼水   派水   皴水   泉、瀑、水口

  5、章法与透视

  6、山水画创作

  考核要点:要求应考者全面掌握山水画创作技法,重点解决山水画的用笔、构图、设色等问题,协调处理好整幅作品。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考试目标的说明

  为了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点标准化,本大纲列出涵盖所有考试范围的提纲。目的在于使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和内容,更有目的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同时,它也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其范围,从而较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的准确度。

  本大纲在考试要点中没有细分层次,其出发点在于《中国画创作》是一门实践科目,应考者在学习这些知识时应尽可能反映在作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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