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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7年上半年独立办班、面向农村考生自考申请毕业通知-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07    浏览195次

 

  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07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 ://www.stegd.edu.cn)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现将独立办班、面向农村专业的考生办理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其考核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和课程顶替符合规定。

  二、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日期

  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可自行在系统中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州市招考办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在系统中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在系统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申请毕业登记 6月15——19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毕业登记。

  提示:请选定“广州市区”,代号为“0101”考办办理毕业初审。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申请成功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和8O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注意在打印前应进行打印参数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详细办理方法请参考《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附件二)].

  3、毕业初审 6月23——25日为独立办班、面向农村考生办理毕业初审

  考生上网成功申请毕业登记并按上述第2点要求完成后,到我办(地址:建设六马路16 号)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进行毕业初审手续。各办班单位毕业初审的具体日期安排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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