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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如何参加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自考

来自:湖北大学自考网   2011-03-04    浏览239次

  实践性环节考核是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自学考试应考者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是保证自学考试选拔和造就人才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主考学校都应高度重视,要给自学考试应考者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第一节 实践性考核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场所)
  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要包括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答辨二大部分,本章只涉及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毕业设计。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包括综合实验、实习、临床、课程设计、外语听力与口语及音乐、美术、体育、护理等专业的基本技能考核。毕业设计撰写与答辨考核包括工科类的毕业设计与答辩。
  一、实践技能课程考核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场所)
  实践技能课程考核涉及面非常广,涵盖了文理工农医等专科专业和部分本科专业,凡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有实践课程,应考者都必须参加考核。
  1、报考条件:应考者一般在该实践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课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实践技能课程考核。但根据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规定,应考者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可自主安排参加实践技能课程的考核。
  2、报考时间:按照省自考办规定,实践技能课程考核的报名和考核每年进行二次。报名和考核时间分别是: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月初,考核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上旬;下半年报名时间为6月中旬,考核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
  3、报考手续和地点: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复印件各1份,免冠1寸照片1张(彩色、黑白均可),到各专业主考学校成教院(处、部)或继续教育学院。在籍生可到学校指定的部门进行集体报名。
  4、考核地点(场所):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地点(场所),一般设在主考学校。考核地点(场所)和所需各种仪器、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考核大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由考核学校负责。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具备实践技能课程考核条件的,经省自考办同意,可在相关学校设立实践技能课程考核考点。
  二、毕业设计撰写与答辨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场所)
  1、报考条件:凡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除公共政治课)全部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申请撰写参加毕业设计与答辨。
  2、报考时间:按照省自考办规定,毕业设计撰写与答辨的报名和考核每年进行二次。报名和考核时间分别是:上半年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初,考核时间为当年的5月下旬;下半年报名时间为6月上旬,考核时间为11月下旬。
  3、报考手续和地点: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及复印件各1份,免冠1寸照片1张(彩色、黑白均可)到主考学校成教院(处、部)或继续教育学院。各类专科学校集体报名的在籍专科生报考本科毕业设计考核可以由学校统一确定本科主考学校。
  4、考核地点(场所):毕业设计答辨地点(场所)一般设在主考学校。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具备答辨条件的,经省自考办同意,可在相关学校设立答辨考点。
  第二节 实践考核要求
  实践性环节考核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
  一、省自考委
  省自考办负责全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职责:
  1、制定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审核主考学校制订的考核标准、内容、办法、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
  2、对实践性环节的考核进行监督和检查;
  3、处理违规人员及相关责任者;
  4、公布考核成绩,建立考籍档案。
  二、主考学校
  自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主考学校组织机构
  (1)主考学校应当成立实践性环节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的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成人教育学院(处、部)或继续教育学院及相关院(系)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考核专业(课程)负责人组成。 #p#分页标题#e#
  (2)成人教育学院(处、部)或继续教育学院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与管理本校所有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考核教师由领导小组审核,由成人教育学院(处、部或继续教育学院)报省自考办备案。
  2、主考学校工作职责
  (1)组织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报考。
  (2)参与实践性环节考核命题。
  (3)选聘并培训考核教师。
  (4)确定考核地点(场所),准备考核需要的设备。
  (5)具体实施考核,评定成绩、上报考核成绩。
  (6)毕业证书由实施实践性环节考核的主考学校副署。
  3、实践考核成绩评定
  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90至 100分为优秀,80至 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对一些特殊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百分制计分或只采用及格(合格)和不及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的考核。
  三、实践考核要求
  (一)实验考核的要求及步骤
  实验是帮助应考者印证、理解和巩固基础理论,培养实验技能、独立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环节。实验的考核,一般是指对课程实验项目及实验操作水平的考核。
  1、实验考核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1)实验目的;(2)常用实验仪器设备;(3)实验项目;(4)实验的基本要求;(5)实验报告;(6)必读和参考书目;(7)考核目标、内容、方法。
  2、考生必须按要求独立完成实验项目和实验报告。
  3、考核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考核大纲的要求对考生的实验作出成绩评定。
  (二)实习考核的要求及步骤
  实习是应考者全面获得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实习的考核,一般是指对实习内容、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核。
  1、实习考核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1)实习目的;(2)实习内容;(3)实习方法;(4)实习场所;(5)实习时间;(6)实习报告;(7)考核目标、内容、方法。
  2、考生按照实习考核大纲进行实习,记录实习内容和心得体会,实习结束时写出实习报告。
  3、接受实习的单位要根据实习人数,按一定比例选定若干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实习和考核的任务。对考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所从事的工作和业务能力写出评语。主考学校根据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评语,组织答辩,并评定成绩。
  (三)课程设计考核的要求及步骤
  课程设计是从属于某一门课程的设计,主要考核应考者综合运用已学过的理论和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课程设计考核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1)课程设计的目的和要求;(2)设计题目或设计任务;(3)设计内容;(4)必要的数据和条件;(5)计算要求;(6)具体实施意见;(7)完成的时间;(8)参考资料;(9)考核目标、内容、方法。
  2、课程设计的实施步骤:(1)根据课程设计考核大纲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拟出具体的设计方案,进行课程设计;(2)编制课程设计说明书。课程设计说明书是课程设计工作的整理和总结,主要包括设计思想和设计两大部分,一般为:目录(标题及页次),设计任务书,设计内容,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参考资料编目等。
  3、成绩评定:课程设计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主考学校组织有关考核教师进行答辩并评定成绩。
  (四)毕业设计撰写与答辩的要求及步骤
  毕业设计的撰写与答辩是对考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是培养自考人才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p#分页标题#e#
  1、毕业设计考核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1)毕业设计的目的;(2)选题依据和范围;(3)完成的时间;(4)参考资料;(5)考核目标、内容、方法。
  2、考生根据考核大纲的要求,向主考学校提出答辩申请,选题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推荐或指定指导教师。
  3、选题申请批准后,考生根据选定课题内容与实际条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撰写毕业设计。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后,先经指导教师评阅,提出意见,报送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组织有关考核教师进行审阅,对确实完成课题任务并达到毕业设计要求者,进行毕业设计答辩。
  5、由考核学校组织考核教师组成答辩工作小组。
  6、答辩步骤
  (1)考生先向答辩小组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观点形成过程,论据和论证方法、特点及主要内容。(2)答辩小组成员向考生质询。(3)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对考生的论文(设计)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五)专门技能考核的要求及步骤
  专门技能的考核是指对外语、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的基本技能的考核。专门技能的考核按各专业课程考核大纲、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
  四、考核纪律的要求
  1、参加该专业辅导或有直系亲属参加考核的教师及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该门课程的考核工作。
  2、应考者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3、考核教师及考核工作人员在考核中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实践考核的费用
  实践性环节考核费用包括报名费、考核费等。根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赣价费字[2001]48号、赣计收费[2003]574号的文件规定,实践性环节考核根据专业不同收费标准每科50-150元,毕业设计答辩本科每人400元、专科每人200元,毕业实习报告每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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